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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获证企业按GB175—2007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实施转换认证(换证)的补充通知
各获证水泥企业:
中心已向获证水泥企业发放了按GB175—2007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实施转换认证(换证)的通知(详见本中心网站)。目前,针对产品质量认证的《水泥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已修订完成并予以发布。为进一步提高换证效率,现对转换(换证)工作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需依据GB175—2007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标准及修订后的《水泥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(仅对水泥产品质量认证),按质量策划的方法,策划并实施相应的转换工作。企业须在近期内至少完成以下工作:
①
按新的要求进行策划并形成记录(申请转换时需提供“策划报告”,见附表);
②
添加满足新标准要求的检验/试验设备;
③
对相关岗位员工按新标准实施培训;
④
对生产、检验、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;
⑤
按策划的结果进行产品的检验并形成记录(申请转换时需提供包括3天或28天强度检验数据的“检验记录”,见附表);
⑥
若有升级转换或越级转换产品时(如由P.O32.5升级转换为P.O42.5,或越级转换为P.O52.5),须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(申请转换时需提供,见附表)。
二、请各获证企业按要求提出转换申请(填写附表),并提供附表要求的见证材料。填写好的附表与见证材料务必于2008年5月20日前寄送中心技委会。中心将据此评审是否予以转换,评审通过则换发新的认证证书(2008年6月1日前换发的证书“修订日期”为2008年6月1日),旧证书收回。
若企业放弃现有的P.O32.5和P.O32.5R水泥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转换,且无其它等级的产品,也请填写
“转换认证申请”并注明放弃。
三、2008年6月始,中心将按新标准和/或《水泥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实施现场审核,并对转换证书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验证(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/复评进行),对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,将取消其相应的(转换)认证资格,收回/修订其相应的认证证书。
附件:转换认证申请
国建联信认证中心
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
附件:
转换认证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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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
名称 |
(盖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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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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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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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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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转换 |
产品质量认证 |
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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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认证产品 |
按新标准拟转换产品 |
现认证产品 |
按新标准拟转换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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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|
□放弃 |
1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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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|
□放弃 |
2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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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|
□放弃 |
3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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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|
□放弃 |
4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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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 |
□放弃 |
5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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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|
□放弃 |
6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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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 |
□放弃 |
7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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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 |
□放弃 |
8、 |
□放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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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划 |
是否按要求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策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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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 (附策划报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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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 |
是否按策划要求进行检验 |
□是
□否 (附检验记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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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 |
是否按满足新标准要求添置相应的检验/实验设备 |
□是
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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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对相应员工进行培训 |
□是
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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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 |
生产许可证是否覆盖升级或越级转换的产品 |
□是
□否 (附生产许可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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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中心评价 |
是否满足转换换证要求
□是 □否
评价人:
年 月
日 |
批准人:
年
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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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转换认证申请(回执)及相关资料寄到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(100831)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技委会
魏 霞(收)。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中心联系:电话:魏 霞01088386260转510、谢国俊
电话:01088386260转529、曲光宇
电话:01088386260转550
2.转换品种可为:“同级转换”,即:转换为同等级的水泥产品,如P.O32.5水泥转换为P.C32.5水泥;
或P.S32.5转换为P.S.A32.5(或P.S.B32.5);或P.O42.5水泥转换为P.O42.5水泥;“升级转换”,即:转换为高一等级的水泥产品,如P.O32.5水泥转换为P.O42.5或P.C42.5水泥;“越级转换”,即:转换为高二个等级或以上的水泥产品,如P.O32.5水泥转换为P.O52.5或P.C52.5水泥;
3.企业获得认证的所有产品均需由旧标准向新标准转换;
4.对于品种多的企业该表格可复制。
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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